家族滞在签证和抚养者
家族滞在签证和抚养者
丈夫是留学生,持有留学签证要抚养是就职签证的老婆的案例,经常见到。(当然了反过来的情况也是有的)
抚养者,说简单点,就是要负担生活费养家的人,被抚养者,就是反过来得到生活被养着的人。
抚养者是留学签证或者是就职签证的情况下,被抚养者有可能申请的签证就是家族滞在签证。无论是变更申请,还是认定证明交付许可申请(从海外办理过来)得手续都是有可能的。
抚养者是留学签证的情况时,抚养者的所在学校,必须得是专门学校或者是大学。但是,抚养者是日语学校的学生或者是大学的「旁听生」的情况下,被抚养者的签证是不能变更成家住签证的,也不能从自己本国直接办理来日本。
还有,既然是抚养者,那么就必须有赡养的能力,也就是没钱不行。在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必须要有财力的是抚养者,不是被抚养者。只有被抚养者有财力基础,原则上家住签证的获签也是很困难的。
如果有抚养者立场以外的可以支付生活经费的人这种情况是有的。抚养者赡养被抚养者,但是抚养者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时,可以设想其他人可以负担这笔钱的案例。
比如,抚养者是妻子(大学生),被抚养者是丈夫(专门学校学生)的时候,妻子每周打工只能28小时以内,没有充实的经济能力抚养丈夫。但是,妻子的父亲有经济能力,父亲每年汇款250万日元,学费另给,这种情况怎么样呢。
对于妻子来说财力不够,但是有父亲作为经费支付者的帮助,就变成可以赡养丈夫的情况了。
然而,经过多次各种各样的事情,现在有负担经费的经费支付者是被抚养者的家人的案例。按照刚刚的例子,被抚养者是丈夫的母亲,给儿子汇款生活费的情况也是那个例子。抚养者和被抚养者关系颠倒了,从道理上讲就变得很奇怪了。
无论有各种事情,假如对被抚养者有财力并一开始就可以独立生活,没有申请家族滞在签证长期居住被抚养这种情况的必要,当局就会这样考虑并推测。
还有,不光是说抚养者和被抚养者的,已经持有家族滞在签证的被抚养者,原则上一周可以打工28小时来贴补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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