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内转职签证
关于企业内转职签证
在日本有总店和分店以及其他的企业以及在国外有公用私用的机关的职员,在日本企业规定期间转职,在该企业必须从事在留资格「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相当的工作业务。申请人在日本的总店或分店以及其他企业转职之前必须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更新在留期间时,根据住民税的征税(或者不征税的)证明以及纳税证明,证明收入总额是签约时的金额以及进行了纳税的义务。
在留种类
在留种类
5年,3年,1年,3个月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不仅仅是同一个公司内的变动,母公司⇔子公司⇔有关联的公司等等的变动都在范围内。
提出资本相关文件和有关联公司的资料,证明之间的关系。
※没有专业性的单纯劳动的业务不可。
※不论在日本的业务和在外国的业务是否相同,同样的业务上有审查的利益点存在。
※但是,通常来说是可以更新在留期间的。
※从海外企业支付也可以,希望和日本人有同等额及以上的报酬。
海外企业支付的报酬+日本企业支付的报酬(补贴)等也可以。
※从海外企业支付报酬的情况,申请人是以个人来进行申告确定的,必须纳税。
对应手续
对应手续
无料咨询 / Free Consul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