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人范围扩大的说明
あじあ行政書士法人 | 2017-01-23 19:24:24
Q:“投资经营”签证变更为“经营管理”签证以后,听说申请人可以是非外资系企业了,能解释一下具体内容吗?
A:改正法实施以前,旧“投资经营”签证,申请人要开展的事业需要由日本籍人士发起或在日本企业、日方出资的会社担任管理职务。2015年4月,改正法实施以后,对旧法申请人的限制作出了废除。“经营管理”签证申请人范围如下:
① 在日本国内开始经营事业,或从事管理该事业
② 参入已经在日本国内开展的事业,或从事管理该事业
③ 取代在日本国内开展事业的法人或个人后经营,或从事管理该事业
“经营事业”是指,申请人本人出任可以决定会社运营、执行业务、监查会社的代表取缔役、取缔役及监查役等职务。“从事管理该事业”是指担任部长、工厂长、支店长等管理职务。同时,会社开展的事业必须是稳定并且可持续发展的。
在海外从事事业经营或管理的会社役员、个人事业主等以洽谈、契约等目的来日本时,应该申请“短期滞在”签证,而不属于“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人范围。